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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男子状告西安银行 10万1万各执一词
作者:王瑞强 刘立春   发布时间:2005-11-02 16:43:40


    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津人陶建国与中国农业银行西安昆明路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昆明路支行”)汇款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询问。

  9月29日,本报报道了天津人陶建国自称在农行昆明路支行团结路分理处电汇10万元,半年后发现电汇凭证却是1万元。由于双方举证困难,今年9月,莲湖法院一审裁定,该案不属于经济纠纷而有经济犯罪嫌疑,驳回原告陶建国的起诉,陶不服,上诉中院。

  昨日上午,早早赶到法院的陶建国显得有些疲惫,神情沮丧。9时许,公开询问正式开始。陶建国向法庭提供了当时能证明曾经汇款10万元的电汇凭证复印件,农行昆明路支行认为这张票据大小写不符,属于废票,不足为证。

  在整个询问过程中,双方争论的焦点还是“究竟汇款10万元还是汇款1万元”。陶建国认为,银行没有证据证明曾告知过他要换回原来凭证的真正理由,并且初审裁定并没有确定陶建国到底是汇了10万还是1万,是谁涉嫌经济犯罪,都没有定论。而农行昆明路支行则赞成初审裁定,依据的事实清楚。

  由于双方争论较为激烈,法庭气氛一度紧张。陶建国显得很激动,庭间,面对银行的连连反驳,心急的陶建国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准备将整个事件的前后过程演示给法官看,被制止。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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