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夫妻十六载 庭上互不识
作者:叶炳灼 陈均娇   发布时间:2006-03-07 13:57:51


    3月6日上午,一对结婚16年的夫妻为离婚走上广西横县人民法院百合法庭。在法庭上双方竟然辨认不出对方,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这事发生在横县百合镇。

    1989年9月27日,叶某(男)与闭某经人介绍相识,第三日便登记结婚。婚后三日,因双方性格不合且叶某家境贫寒,闭某私自外出打工,十六年来未曾与叶某相见,2006年3月,闭某起诉要求与叶某离婚。

    3月6日上午,承办该案的百合法庭组织双方调解,在法庭上双方竟然辨认不出对方。经法庭核实并做调解工作,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由闭某补偿叶某人民币16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