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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车险推销员被要求为手机话费买单
作者:赵志雪 李思   发布时间:2006-05-11 14:58:43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李会民(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诉中国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以及刘某、潘某等保险推销员的七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李会民诉称,2006年4月中旬,原告在外地出差,7名被告分别于不同时间打通原告的手机,向原告推销汽车保险,而原告的汽车早已在去年出售给他人,不需要保险服务。而且,在此之前原告与被告无任何生意来往,被告也明知原告的手机是双向收费,原告只要接通电话就会产生话费。

    原告认为,原告没有义务为被告的广告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埋单,被告的故意推销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干扰了原告的工作和生活,故诉至法院要求7名被告分别赔偿经济损失0.80元至2.23元不等,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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