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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子掘坟盗骨 养子起诉要求返还
作者:仇慎齐 王夫军   发布时间:2006-06-08 11:16:00


    6月1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养子黄某起诉亲子张某要求返还养母尸骨案。

    1960年,张某的母亲张某某在丈夫去世后,携带当时还只有7岁的张某改嫁黄某某。1964年,黄某某与张某某夫妇共同收养了黄某。1996年,张某某去世,独葬一处。2006年4月5日,黄某的养父黄某某去世,黄某遂将其养父黄某某遗体与其养母张某某合葬一处。5月16日夜晚,张某掘坟将其生母张某某尸骨盗走与其亲生父亲合葬一处。

    原告黄某认为,被告张某的盗尸行为严重违背了当地百日不得动坟的风俗习惯,给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返还其母尸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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