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夫妻同浴中毒双亡 热水器经销商赔偿
作者:张烈忠 沈青华   发布时间:2006-07-19 15:45:38


    一对夫妻使用液化气热水器同时洗澡,因一氧化碳中毒双双身亡,死者家属将热水器经销商告上法庭。7月19日,经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调解,除原先支付的1.5万元安葬费外,被告余某自愿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6万元。

    2005年9月,段某在经销商余某处购买了一台烟道式燃气热水器。同年12月21日晚,段某夫妇俩人在使用该热水器沐浴过程中死亡。都昌县公安局刑侦技术人员确认段某夫妻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乡镇综治委调解,由经销商余某先行支付1.5万元用于死者安葬,其余赔偿事宜再另行解决。

    余某支付安葬费后,就本起事故的最终处理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死者家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经销商赔偿其余损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