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天下第一刀”引发名誉权案开庭
作者:李鹏 文并图   发布时间:2006-08-10 17:14:06


    8月10日,自称“天下第一刀”的专利权人沈先生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犯名誉权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原告沈先生诉称, 原告是一名共和国的老兵,系“天下第一刀”的专利人。原告研制开发的“天下第一刀”一直为三军仪仗队和国旗护卫队唯一使用的指挥刀,展现了军队的尊严和神采,并在社会各界享有盛誉。2006年6月12日,原告在被告开设的163.COM网站上发现了颠倒黑白,歪曲事实的报导。原告在被告刊登严重违反事实的报导之后,受到多方质疑,名誉受损,影响到原告的正常生活。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原告的名誉权,在网络、报纸等媒体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一万元。

    被告网易的代理人辨称,首先,网易并非涉案文章的发布者,而只是转载者,并且,网易已经尽到了审查义务,在转载了涉案的两篇对于原告的负面报道之后,又转载了一篇对于原告的正面报道,这足以证明网易没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其次,网易认为两篇涉案报道并没有失实之处。网易在转载这两篇报道前,能查到的最后的文件是:专利复查机构宣布沈先生的专利无效的文件。最后,“天下第一刀”只是三军仪仗队指挥用刀的统称,不是商标名称,所以“天下第一刀”这个美称不归沈先生所有,其他人也有权利用“天下第一刀”这个称号。

    经过双方的辩论后,法院主持了调解工作,原告沈先生提出可以免去被告赔偿精神损失一万元的诉讼请求,仅在网络上进行公开道歉和进行书面道歉的调解意见。被告方网易则表示愿意考虑原告提出来的调解方案。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