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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汉持锄头砸伤午睡人赔9万
作者:钟宜华 李艳云 冷文平 发布时间:2006-09-02 14:35:06
躺在自家住房睡午觉,却被人无缘无故砸伤,9月1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审判决由被告黄某法定代理人樊某赔偿李某伤害损失60763元。
2005年7月8日中午,李某躺在自家住房厅堂地上睡午觉,同村的黄某手持锄头,突然闯入李某厅堂里,用锄头砸伤李某头部,随后黄某被人阻拦。李某在多家医院长时间治疗,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构成8级伤残,劳动能力丧失30%。黄某属偏执型分裂症患者,其妻子樊某在支付李某31685元后不同意继续赔偿,李某将黄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樊某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原告睡在其家中无故被黄某砸伤,对此,被告黄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黄某经诊断为偏执型分裂症患者,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他人损害,依法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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