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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头体工队3队员起诉教练保管为名私吞钱财
作者:韩玲 发布时间:2006-09-20 16:08:40
9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火车头体工队职工郭萍、艾冬梅、李娟三人分别起诉该队教练王德显侵犯其财产所有权的案件。
三原告诉称,三原告均于1995年进入中国火车头体工队,期间参加了一系列国际马拉松体育比赛,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被告王德显作为火车头体工队的教练,在执教期间,以三原告年龄小为由,把三原告的中国工商银行存折代为保管。后三原告分别发现自己的存折内有部分款项被被告取走,被告拒绝归还。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三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款息。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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