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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元甲后人告电影《霍元甲》侵权案开审
霍氏后人认为,“纯属虚构”不能成为免责理由,虚构应有底限 作者:常鸣 文并图 发布时间:2006-12-15 16:28:49
由李连杰主演的影片《霍元甲》被搬上荧幕不久,便引来一场官司。自称是霍元甲之孙,今年81岁的天津老人霍寿金,以影片《霍元甲》侵犯了霍元甲名誉权为由,将包括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北京电影制片厂和李连杰在内的十名被告起诉至法院。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法庭上,霍寿金的代理律师称,霍寿金是霍元甲长子霍东章的第四个儿子,是霍元甲在国内唯一健在的孙子,霍自正是霍元甲的曾孙。影片《霍元甲》公映后,霍寿金在家人的提议下观看了此片,观后非常愤慨,认为该片侵犯了其祖父霍元甲的名誉。他认为,影片中将其祖父描写成从小生性好斗,成人以后为争“津门第一”而好勇斗狠,乱收酒肉徒弟,甚至滥杀无辜的一介江湖武夫,也因此招致老母、独女被仇人残忍杀害。霍元甲的形象已经被塑造成了一名无父、无母、无妻、无子女的落魄流浪汉,与以往人们印象中的民族英雄形象相差甚远。 霍寿金的代理律师当庭还出示了霍氏族谱,来证明霍寿金和霍自正是霍元甲后人。被告方律师则对此提出异议,被告方称,原告方出示的不是族谱。族谱应该是从祖辈传下来的,而原告方说该族谱是编写于上世纪80年代。被告方律师对该族谱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 被告方代理律师认为,《霍元甲》是故事片,不是纪录片,影片已声明纯属虚构。在此情况下,片中的一些场面为塑造霍元甲爱母爱国的形象,使用了一些象征、对比、反衬的描写手法,这样有助于增进海内外观众的理解和认同。 针对这一点,霍氏一方认为“纯属虚构”不能成为免责理由,虚构应有底限。《霍元甲》中的故事情节已经超过了这一底限,霍氏后人不能容忍。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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