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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琴声袅袅楼下不堪其扰 芳邻法院叫停
作者:李志峰 发布时间:2006-12-27 13:12:30
因受到楼上邻居家钢琴学习班声音的困扰,窦先生日前起诉到法院,要求邻居连女士立即停止侵害,并支付噪音鉴定费300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窦先生起诉称,原告和连女士是楼上楼下的相邻关系。连女士是中央芭蕾舞团钢琴演奏员,从2004年8月起在家中开办钢琴学习班,时间为平日的下午5点至晚9点及周六日全天。基本上,窦先生休息在家的时间就是连女士钢琴班最忙的时候。窦先生不堪忍受钢琴噪声,曾多次主动与连女士协商,提出更改学习时间、使用钢琴自身的消音器等方案,可连女士均以要照顾学生的时间、影响练习效果等理由予以拒绝。 窦先生认为,连女士家长期的噪音直接影响了他的血压稳定,并给他带来精神上的紧张和焦躁,致使他患上了抑郁症而不得不耽误工作在家休息。窦先生的母亲也不得不回外地老家居住。窦先生委托专业室内环境监测单位检测,此噪音已超过噪音防治法所规定的本地区噪音标准。窦先生觉得连女士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与休息现,于是起诉要求连女士停止侵害,并支付鉴定费300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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