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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被哭声惊扰 业主状告物业赔偿
作者:李旭 发布时间:2007-01-22 13:46:06
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的曹大妈半夜被楼下哭声惊醒,在找到物业解决遭慢待后,她将物业起诉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自己为此气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据悉,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将于1月23日开庭审理此案。
曹大妈称,2005年12月9日晚11点半,自己正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阵女人的哭嚎声惊醒,哭叫声一直未断。1小时后,再也无法忍受的曹大妈下楼看个究竟,看到一名醉酒女子正在躺在地上哭闹,小区保安员站在一边束手无策。不一会,物业公司经理和保安队长等人将该女子抬回屋内。在见到曹大妈时,物业公司刘经理大吼:“怎么哪都有你一个!”曹大妈被话这么一噎,便与刘经理理论,还回家取来相机准备拍照。后半夜,曹大妈越想越生气,以至视力模糊,看不清东西。曹大妈要求刘经理带自己去医院被拒绝后,只好自己到医院就诊,并被留下住了院。 曹大妈认为物业公司既不及时处理扰民事件,又将自己气病,应当赔偿自己就医的损失1300余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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