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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复制电信号码出租牟利被公诉
作者:吴小军   发布时间:2007-02-01 14:16:19


    近日,王目臣、王晓虎、牛云才因复制电信号码并出租给他人使用,数额特别巨大,被检察机关以盗窃罪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检方指控称,2005年8月至2006年2月间,被告人王目臣伙同王晓虎以牟利为目的,复制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未安装使用的3个小灵通IC卡公用电话码号,并将复制的多部电话出租给李某等人使用,获利人民币2600余元,造成网通公司话费损失60余万元。

    其间,被告人王目臣还单独复制了网通公司未安装使用的两个小灵通IC卡公话码号,并将复制的多部电话出租给陈某等人使用,获利人民币3400余元,造成网通公司话费损失21万余元。

    被告人牛云才于2005年11月间,将网通公司未安装使用的小灵通IC卡公话码号及密码提供给被告人王目臣用于复制,并将复制的话机出租给杜某等二人使用,王目臣收取其租金600元,牛云才获利人民币800元,致网通公司话费损失12万余元。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目臣、王晓虎、牛云才以牟利为目的,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并出租给他人使用,数额特别巨大,均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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