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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矿厂老板拖欠工人工资负连带责任
作者:马俭字 杜鸿宇   发布时间:2007-02-13 10:48:47


    三名铁矿厂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款,相互推托拒付,被工人告到了法院。2月12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谢少云、黎存民、李银学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黄虎工资款6万元;三被告互负连带责任。

    谢少云、黎存民、李银学三人合伙在南阳市西峡县烟镇林场石界河乡开办了一铁矿厂,湖北籍农民黄虎2004年至2005年在三人合伙开办的铁矿厂打工;三名被告支付黄虎部分工资款外,尚欠6万元工资一直未付。黄虎多次讨要,三人都以种种理由拒付。今年1月4日,黄虎一纸诉状将三人告上法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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