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国足门将姚健起诉返还交通事故赔偿金
作者:金川   发布时间:2007-03-05 13:38:06


    近日,中国国家足球队门将姚健(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运动员)将张先生、潘毅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返还因交通事故垫付的各项赔偿金共计18万余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姚健诉称,2003年7月26日23时,张先生驾驶京E992XX小客车,与京B999XX出租车在海淀区颐和园路邮电部疗养院口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出租车内瑞典籍乘客韩先生(化名)死亡。因该车系原告所有,转卖给潘毅后由张先生驾驶,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故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案件中法院判决张先生赔偿韩先生父母的各项费用17.42万余元,支付案件受理费4995元,姚健作为车主承担垫付责任。判决生效后,姚健依判决垫付了相应款项。张先生作为机车的驾驶人应与偿还。另外,因车辆是姚健卖给潘毅的,故潘毅作为实际车主应承担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