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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骂老总 重庆老汉坐上被告席
作者:莫雪庆 发布时间:2007-03-20 09:03:16
退休后到一公司打工,谁知与公司发生矛盾,六旬老汉余某在一年内写了近30封信辱骂该公司老总,16日,余老汉被告侵害名誉权,坐在了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被告席上。
“我是骂了他,但是有原因的。我又不是疯子。”法庭上,余老汉一再强调这一点。余说,他是重庆织带厂退休职工,由于毛笔字写得好,2003年11月,刚退休几个月的他经朋友介绍,来到重庆市某负责殡仪事务的服务公司上班,担任礼仪书写员。2005年11月29日,他还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协议,有效期至2006年12月31日。 2006年2月24日晚上,余老汉进了医院,这让他从此与该公司展开了一场长达一年的“战争”。“我不是生病,是吃的东西太硬,挂破喉咙才吐血的。”余老汉说,公司被他的“生病事件”吓坏了。他在家休息一周后,3月1日去上班,公司叫他通知自己的老伴来,让他写下保证书:若猝死于公司,公司无任何责任。 余老汉和老伴在保证书上签字。不过,公司还是叫他休息10天后再来上班。谁知,3月8日,他被告知公司不愿再让他上班。 余老汉认为协议还未到期,公司的作法不合法,在多次找公司领导未果的情况下,他于当年3月下旬开始给公司老总及处理该事的工作人员写信。 “我开始写的三四封信语气很诚恳,但他们不理,后来我写信的语气就一封比一封厉害,直到后来变成谴责和辱骂。”余老汉称,直到今年3月4日,他写了近30封信给他们。 昨日在法庭上,该公司的代理人用塑料口袋装了一袋子信件,“都是他写的,这些都是他侵害我的当事人名誉权的证据。”据这位代理人称,余老汉曾多次到该公司辱骂公司老总,在办公区域打闹,并惊动了当地派出所。今年1月4日,律师给余老汉发了律师函,要求他停止这些行为。 余老汉并没有理睬。原因是老伴给了余老汉两封写有“本人拒收”字样的信,这让他很气愤———信对方看都没看就给他退了回来。于是,他又写了几封信寄过去,直到今年3月,他收到法院传票。 公司老总将余老汉告上了法庭。这位老总称,余老汉在近一年的时间内,书写信件、公开宣扬等方式侮辱、攻击他的人格、名誉权,使他的工作受到影响,精神受到折磨,给他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要求余老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元。 庭审中,余老汉情绪一直很激动———他认为自己身体很健康,公司让他写那样的保证书,还让他的老伴来签字,让他的心灵很受伤。 休庭后,法官冯义没有立即离开法庭,他叫住余老汉,告诉他,老年人最重要的是要过一个开心的晚年,首先就要心态平和,他的毛笔字写得好,还有很多用处……经过冯义约半个小时的开导,余老汉情绪大转,并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来源:
新华网-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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