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17岁女孩哭诉被骗 42岁香港男士拒出庭测谎败诉
作者:严剑漪   发布时间:2007-04-03 09:12:47


    凭着一纸借条,42岁的香港籍男士周某将17岁的上海女孩小范(化名)告上了法庭,要求小范归还2万元借款。但小范却在法庭上说哭诉自己被骗,称自己并未借到钱。由于周某一再拒绝出庭测谎,又无法对录音电话内容自圆其说,一审被判败诉。记者昨日据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没有采信周某借款2万元给他人的说法。

    据周某称,2006年8月,他曾借款2万元给一女孩小范,并约定于次月归还,由于届满后小范未践约,周某于12月起诉法院要求小范还款。因为小范还是个未成年的女孩,周某将范父也一起告上了法庭。

    “我们是2006年在公交车上认识的,当时他坐在我边上,说手机没电了,问我时间,然后就开始搭讪起来,我一不注意把自己的家里电话告诉了他。后来,他就经常打电话给我,还说他是美国人,定居香港,帮我介绍工作。”得知自己被起诉的小范在法庭上急得哭出了声。

    据小范回忆,2006年8月她想换个手机,周某主动提出可以借2万元给她,并表示不还也没关系。信以为真的小范于是先后和周某碰了两次头并出具借条。第一次,由于周某反悔,小范没有拿到钱。第二次,周某将小范骗至某招待所包房内,在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周某交给小范一张银行卡,并带着小范前往ATM机上操作演示。然而,当小范次日拿着卡再次准备在ATM机上取钱时,却惊异地发现银行卡的密码已经被修改,小范气愤地打电话质问周某,周某则回答“不好意思,我想来想去又不想借钱给你了。”吃了哑巴亏的小范不敢把事情告诉父母,却不料数月之后周某还去法院反“咬”她一口。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小范向法庭提供了三次电话录音,这些录音均为小范在得知自己被诉后,拨打周某手机询问“2万元”之事的内容。令人奇怪的是,电话里的周某始终否认自己的真实身份,一会儿谎称自己是周某的表弟,一会儿谎称是律师。而且,对方在电话中反复要求小范先承认她拿到借款的事实,然后周某会再将钱还给小范。

    为了查明事实,法院通知原告周某到庭参加诉讼,可周某不是说自己在外地工作忙,就是电话忙音或关机。最后,周某通过代理律师,向法官承认录音电话的声音是自己所为。他称,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怕小范赖账

    面对周某的强词夺理,小范向法院提出对借款一节的真伪进行测谎,但周某再次拒绝测谎。而周某对法院的陈述却始终自相矛盾,时而表示与小范已经交往两年多知晓小范的年龄和在娱乐场所工作的情况,时而又表示不知道小范的确切年龄,只知道小范和母亲经营生意。

    法院最后认为,对于未成年的小范来说,2万元的借贷行为显属大额借贷,其尚不足以对出具2万元借条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准确的判断。周某仅凭一张借条,不足以推定小范已实际收到借款。对周某辩称自己在电话录音中之所以如此表示是怕小范赖账,法院认为,如果周某确实借钱给了小范,就没有必要在对话中如此陈述,其假冒身份与小范对话,显然有违一般常理。鉴于周某一再拒绝出庭,又不能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钱款已经实际交付,法院遂作出不支持周某诉求的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