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公交一卡通押金案二审 法院同意鉴定IC卡成本
发布时间:2007-04-07 12:52:02


    昨天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林斯微告市政一卡通公司多收押金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林斯微正式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对公交一卡通押金的成本进行鉴定。合议庭同意寻找鉴定机构。

    ■原告申请对一卡通成本鉴定

    庭审一开始,林斯微的代理人就拿出一个小蓝本说,公交一卡通刚推出时被告提供的宣传材料上写着每卡收取30元押金,随后在办卡时又将30元变成了20元,可见被告收取一卡通押金的随意性。

    林斯微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一卡通公司公示了《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发行使用办法》,乘客购买一卡通就等于接受了该办法中收取20元押金的规定,而忽视了一卡通公司作为市场上的垄断一方,公示的是一个格式合同,作为力量单薄的持卡者根本不能拒绝也不能改变“须交纳20元押金”的条款。

    此外,一审法院认为依据有关政府部门颁布的“红头文件”便断定被一卡通公司收取20元押金具有公平合理性,属于适用法律不当。据他了解,公交一卡通卡有1KB和4KB的两种。前者成本5元左右,后者9元左右,但如果IC卡数量达到百万张以上,成本会更低,一卡通公司竟收取远远高于工本费的押金20元,显然不合理。“据官方公布的数字:首次发行公交卡500万张,按每卡20元押金计算,总数就是1亿元,扣除每张卡几元的成本,北京市用月票卡的市民就被无息占用数千万元。至于这数千万元如何使用,由谁进行监督,我们不得而知。”

    林斯微认为,纸制月票转换成电子月票,是公共交通部门的单方行为,其成本不应由乘客承担。乘客在使用一卡通时预充的费用,使公交公司已经可以从中获利,其还无息占用高于工本费的押金,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对于一卡通卡的成本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林斯微提出由于被告公司一直以一卡通成本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他没有能力调取证据,同时该价格构成关系到公共利益,所以他正式书面申请法院对一卡通成本进行鉴定。

    ■一卡通公司不同意鉴定成本

    昨天一卡通公司的代理人当庭对林斯微申请对一卡通成本进行鉴定表示反对。其在法庭上多次强调,市政一卡通公司收取20元押金是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和7部委的文件,一卡通公司收取每卡20元押金与一卡通成本无关。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