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妻对植物人丈夫不扶养 父一怒代子诉离婚
作者:王杨 赵莹   发布时间:2007-04-18 10:17:54


    赵某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后,其父以赵某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其妻莹某离婚。近日,经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后沙峪法庭调解,原告赵某与被告莹某离婚。

    原告赵某诉称,原告与被告莹某于1990年11月5日结婚,双方均系再婚。2004年2月7日,原告发生车祸重伤住院治疗。后经有关部门鉴定为脑外伤后处于植物人状态。在原告住院治疗期间,被告不仅拒绝为原告的治疗出一分钱且从未照顾过原告。被告还经常打骂原告的父母。由于原告现属于无诉讼能力人,由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莹某表示同意原告赵某的离婚请求,并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离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