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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出国后失踪 担保旅行社被诉支付违约金
作者:罗珊 发布时间:2007-04-19 09:17:34
随团出国的游客失踪,中国太和旅行社以自己的业务受到影响和损失为由,将提供担保的北京北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因不服一审判决,北京北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日前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06年4月,北京北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中国太和旅行社发出担保函,担保组织26人赴日本6日的行程,由中国太和旅行社安排地接服务并递送签证,担保26位客人在境外期间遵守当地法律并按期与团队返回中国,如发生个别游客滞留不归的情况,中国太和旅行社有权向北京北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按滞留人数收取每人10万元罚金。此后,中国太和旅行社应北京北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委托办理赴日旅游签证,该团一行26人返京时有3人未归。北京北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付中国太和旅行社10万元。 中国太和旅行社起诉至一审法院称,三游客未归,使旅行社的合作伙伴日本地接社被暂停地接资格,给自己社办理旅游签证的旅行社被暂停了日本送签资格。北京北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还应支付20万元违约金。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北京北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中国太和旅行社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一审判决后,北京北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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