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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状告喜洋洋公司为《未来的未来》索版费
作者:赵志雪 发布时间:2007-05-11 10:52:39
日前,歌手卢庚戌将北京喜洋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喜洋洋公司停止对《未来的未来》的非法使用,在媒体上消除影响并公开赔礼道歉,道歉时间连续一个月;支付版税款10.5万元及利息,支付因本案发生的合理支出0.5万元。
原告卢庚戌诉称,2000年7月,原告与被告喜洋洋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录制出版协议》。双方约定:第一张专辑《未来的未来》制作成本由原告承担,版权归原告所有,并且原告保留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此后,原告的《未来的未来》专辑出版完成并由被告将该专辑交由中华文艺音像出版社出版。原告曾多次向被告征询有关该专辑获得版费税入的相关情况,但被告均以未获得任何收入为由予以拒绝。2005年3月23日,在原告与被告喜洋洋公司的另一起纠纷案件中,原告对被告公司的相关收益账目进行了核对,才发现被告公司2000年11月16日就获得了《未来的未来》专辑的版税收入人民币16.5万元,但被告却一直对原告进行隐瞒,后原告又多次要求被告支付但均遭到拒绝。故现诉至法院。 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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