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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水稻感染稻瘟病 湖北254农户获赔23万
作者:王洪 王卫华 张琦   发布时间:2007-05-11 11:44:57


    254家农户试种宣称抗病性很强的水稻稻种,不想还是遭遇了稻瘟病,种植的水稻因此大面积减产。记者5月11日从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此起劣种坑农案有了结果,江苏明天种业公司与254户保康县农户达到调解协议,自愿补偿254户农户经济损失共计23.48万元。

    2004年9月,湖北保康某种子公司与江苏明天种业公司签订了代理销售协议,销售明天种业公司的“K优818”杂交水稻稻种。在保康县,先后有254户从保康这家种子公司购得稻种1110多公斤。不想在种植过程中,这些农户种植的稻谷先后不同程度地感染了稻瘟病,导致水稻大面积减产,部分田块绝收。

    2005年10月,付某等254户农民向保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苏明天种业公司和保康某种子公司赔偿因种植该稻种造成的损失42万多元。

    保康县人民法院审查中发现,两名被告在经销“K优818”稻种时,不仅未如实告知农户该产品对稻瘟病不具备高抗病性,且在其宣传时夸大产品的抗病性,造成了农户经济损失。保康县人民法院一审裁定,江苏明天种业公司和保康某种子公司共计赔偿254户农户共计25万元。

    2006年,保康县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提取了江苏明天种业公司的存款20万元,付给254户农户11.158万元赔偿款。

    此案进入二审程序后,经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江苏明天种业公司自愿补偿254户农户23.4896万元(已支付的11.158万元从其中扣除),并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用;254户农户自愿放弃对江苏明天种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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