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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职工自称被单位强送精神病医院而起诉
认为侵犯了其人身自由权 要求赔礼道歉及赔偿
作者:王杨 陈永良   发布时间:2007-05-18 10:25:17


    北京某客车有限责任公司的退休职工李某说,在解决问题时因与公司领导发生争执,便被作为精神病患者强制送往精神病院入院治疗。李某认为该行为对其精神上和身体上均造成极大伤害,起诉要求北京某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某精神病院赔礼道歉;赔精神损害抚慰金。近日,北京市顺义法院受理此起人身自由权侵权案件。

    原告李某诉称,自己是北京某客车有限责任公司的退休职工。2006年5月12日,去公司解决问题时与公司领导发生争执,该公司便将自己作为精神病患者强制送往北京市某精神病院,该医院仅凭北京某客车有限责任公司的一面之词便将自己收治入院,直至2006年6月7日,在亲属的保证下,该精神病院才让出院。期间,该医院不仅限制自己的人身自由,而且强迫大剂量服用精神病药物。北京某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某精神病院的行为对自己精神上和身体上均造成极大伤害。故诉至法院,要求北京某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某精神病院共同赔礼道歉;共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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