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结婚典礼前一天 前女友起诉告其腾房
作者:隗苇    发布时间:2007-05-22 14:51:53


    恋爱期间,王宇用女友李纯的名字购买了一套房子,后俩人分手。当李纯得知前男友要在这所房屋中结婚时,便一纸诉状将前男友告上法庭,要求其腾出房子。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被告王宇于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将房屋腾给李纯,并将购买房屋发票、电卡、公共维修基金发票及房屋钥匙交付给李纯。

    王宇在法庭上辨称自己和李纯在1999年5月到2006年4月期间是恋爱关系。2004年年底,王宇为了在北京更好的工作和学习,向自己父母提出买房的事情,其父母表示支持,并在2003年6月左右给了他3万元用于购买房屋。2003年6月底,王宇决定在北潞园买房,但因为当时王宇的北京户口还未正式落下,又基于自己与李纯的恋爱关系,于是他提出用李纯的名义进行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屋,李纯也同意在办理产权证时过户给王宇。

    2003年7月5日签订的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纯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了45256元的首付款。2004年2月房子交付使用,王宇通过李纯的帐户缴纳了公共维修金,办理了相关入住手续并缴纳了相关费用。2004年4月初双方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后,王宇居住至今。

    2006年春节的时候双方父母已经就结婚的事情协商好后,李纯却反常的说了一些信息,隔了几天后李纯告知王宇要选择另外一个人。在其父母劝说无效后,王宇和李纯正式分手。分手后王宇一直住在房屋内不肯腾房,于是李纯一纸诉状将王宇告上法庭要求其腾房。

    在案卷的证据卷中有这样几段对话。

    男方:你知道我收到传票是在什么情况下吗?

    女方:我不知道。

    男方:我和女友20号结婚,19号我接到电话,知道你起诉了我。过去我父母对你还算不错吧,但是这件事情他们知道了对他们的打击真的非常大,我妈因为这个住院了。我们只好陪着我妈在医院打点滴。

    ......

    男方:我看到了起诉书,觉得心里很凉,七年的感情,竟然被你一句同学就说过去了。可能在你心里七年的感情真的就很淡,是吗?

    女方:其实我这样做不是说我一定要对你怎么样,而是我觉得这件事情已经到了这种程度是必须要说的。而且一定要有一个结果。

    ......

    经房山法院审理认为,2003年7月王宇与李纯虽系恋爱关系,但根据李纯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确认房屋的购买人为李纯,且王宇提交的购房款发票及贷款手续证明该房交款人及贷款人均为李纯。因此,李纯对该房屋拥有使用权。由于李纯对王宇的主张予以否认,且王宇明知2003年购买房屋时李纯与其只是恋爱关系,并非婚姻关系,且其并非是购买房屋合同当事人,故判决王宇于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将房屋腾给李纯,并将购买房屋发票、电卡、公共维修基金发票及房屋钥匙交付给李纯。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