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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包装剽窃设计 侵权赔偿20万元
作者:孔维寅 陆金保   发布时间:2007-06-11 17:11:09


    6月8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调解审结了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上海市缘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设计制作了名为“家和万事兴”、“中国饼世界风”的美术作品,并在上海市版权局进行了登记。2006年9月20日,原告发现,被告常熟市红钻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并销售的中秋月饼礼盒使用的包装,剽窃了其设计的美术作品,为此原告在取证后于今年3月1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0万元及调查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2.2万元。

   法院查明事实后,了解到被告这次侵权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造成的,被告愿意对原告作出赔偿。为此,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最后原告终于谅解了被告,双方达成了被告一次性赔偿8万余元的和解协议。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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