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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患妇科病被公示成宫外孕 医院赔礼赔钱
作者:李胡兵   发布时间:2007-06-12 13:41:59


    17岁的少女王某患普通的妇科疾病,公示出来却成了宫外孕。近日,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侵害公民名誉权案件作出判决,医院方立即停止对侵害人王某的侵害,在镇卫生院及王某所居住的村组公示栏为王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王某精神损失7000元。

    2006年,17岁的少女王某因患黄体破裂并盆腔膜炎入住钟祥市人民医院治疗。病愈后,因王某系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对象,于7月5日办理了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药费结算。不久,在镇卫生院的公示栏中,王某所患疾病却被公示为“异位妊娠”(宫外孕),由此掀起不小的风波,对未婚王某的名誉造成了不小的伤害。

    法院审理查明,钟祥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将王某所患疾病错误归类为异位妊娠,并按程序将信息转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公示,导致了事件的发生,对王某身心造成了较大的伤害,侵害了王某的名誉权。由于医院方造成后果并非故意,事后也登门道歉,法院遂作了如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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