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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妻治病相信迷信 砌墙堵住邻居窗户
德兴一村民被判侵犯相邻权
作者:汤向明   发布时间:2007-06-12 16:56:25


    6月11日,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叶春福的房屋与原告叶永荣的房屋间相邻的墙体应予以拆除,限被告叶春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自行拆除。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原告经批准拆旧建新,在原地上建新屋。后被告也拆旧建新,其新屋的大门正好和原告底层的窗户相对。之后,被告妻子的身体一直不好,被告竟然相信迷信说法,认为妻子身体不好是原告新建房屋窗户与被告的大门正好对面才导致的。为此,被告于2007年3月在离原告房屋北面门窗30余厘米处砌起一堵墙,将原告家后门及窗户光线挡住。

   该墙砌好后,严重影响原告日常生活,原、被告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有关部门多次调解也未解决。

   因此,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拆除侵犯其相邻权的墙壁,并要求被告恢复原、被告两家之间的道路原状,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系邻居关系,本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被告所砌墙体妨碍了原告通行、采光、通风,影响原告的日常生活。而被告认为原告房屋的窗户对准其房屋的大门致使妻子身体不好的辩解并没有科学依据。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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