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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老汉进食被噎身亡 女儿状告敬老院索赔
作者:陈实 发布时间:2007-06-21 08:33:18
本想把父亲送进敬老院,能使老人得到更好的看护,却不料父亲才住进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因为进食被噎,窒息而亡。伤心绝望的女儿将敬老院告上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燕山法庭。6月20日下午2点,这起案件在燕山法庭开庭审理。
据老人的女儿鲁某诉称,她是今年4月8日将55岁的父亲送到老年公寓的。老年公寓的特级护理费用为1300元/月,为了使父亲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鲁某与老年公寓签订了服务协议书,协议约定,老年公寓向其父亲提供比特护还高一个规模标准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保健等方面的服务,鲁某向其支付1600元/月的费用和2000元的押金,服务目标达到“让您放心,使您满意”。父亲入住被告公寓后,自己对公寓方面提出的要求无不配合之处。4月29日早8时许,家里接到被告通知,老人已被送进医院。等到家属赶到凤凰医院时,老人已实际死亡。当日,家属向在场的被告护理人员询问时得知,出事当日早上,被告护理人员为老人喂饭后忙于他事,再见到老人时,老人的身体已窒息,才送往凤凰医院抢救。凤凰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老人的死亡原因是“食物窒息”。 “老年公寓的护理人员没有尽到护理义务,在喂饭时让老人采取的并非坐姿而是侧躺,加上事发后老年公寓没有职业人员对老人进行专业抢救,延误了时间。”在法庭上,原告坚持认为,这是导致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被告当庭否认了原告的说法。他们提出,老人入住老年公寓时身体状况是右侧肢瘫痪,无语言表达能力,高血压,小便失禁,不能自己饮食。针对老人的状况,被告曾多次要求原告出具老人的相关的病历,但直至事发时原告还没有提供老人的相关病历。按照相关的网络资料显示,脑出血的病人,呛水呛饭是一种病理的正常反应,是脑出血的并发症。再说,当天采取卧姿而非坐姿喂饭也是按照家属的要求,因为老人平时在家也是这样喂的。老人不论喂饭还是喝水都时常咳嗽,事发当天护理人员在喂完老人饭后发现其脸色不对,立即拨打120叫救护车并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是窒息,而非食物窒息。因为老人身患疾病,所以被告针对老人呛水呛饭可能引起的后果,在入住信息登记表中已与原告进行约定,作为被告能够做到的就是及时通知家属并送到医院抢救。事实上,工作人员在发现老人有异常情况之后,叫来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抢救,也通知了第一原告,并将其送至医院抢救。作为一个非医疗机构的老年公寓来讲,能够做到的被告已经积极的履行了。因此老年公寓已经尽到责任,不应承担责任。 法庭虽然主持了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极大,调解未能达成。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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