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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人代书欠条被诉偿还 报警记录还其清白
作者:卢振东   发布时间:2007-07-10 16:46:15


    杜某顾及朋友情面,草率书写欠条,结果被告上法庭。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蹊跷的借款纠纷案件。

    原告陈某与被告杜某自幼相识且是好朋友,陈某通过杜某认识了王某。禁不住王某高额利息的诱惑,2005年8月的一天,陈某从银行取款三万元借给了王某,王某亲笔书写欠条一份交给了陈某。

    王某走后,陈某认为漏写了如何计付利息的事项,就对同行的杜某说,他忘记写明怎么还利息了,杜某说不然王某回来再写上,陈某碍于情面对杜某说:大家都是朋友,干脆你给我写一份内容相同的欠条,把利息写上吧。杜某就随手给陈某写了一份欠陈某三万元,利息为2分的欠条;陈某把王某写的欠条给了杜某。

    三个月后,王某失去踪影,杜某、陈某等急忙向警方报案,但未能找到王某。情急之下,陈某持杜某书写的欠条,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杜某归还欠款3万元及相应利息。

    在开庭审理中,杜某辩称陈某的3万元是陈某借给王某的,自己不是真正的借款人。杜某提供了王某出具给陈某的欠条,并以陈某在警方报案时陈述笔录来证实自己的清白。

    法庭通过调取警方对陈某询问笔录,印证了杜某的主张,遂向陈某作了释明,陈某看到胜诉无望,当庭撤回了起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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