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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员工不满被降职监守自盗被公诉
作者:牟芳 发布时间:2007-07-18 14:42:57
任某因不满其工作超市不仅没给他涨工资还降低级别,便监守自盗,用自制铁钩从超市办公室保险柜偷了4000多块钱。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任某涉嫌盗窃一案。
任某于2005年2月到石景山区一家迪亚天天超市工作,到今年为止已经干了2年多,然而,超市不但没给他涨工资,反而还把他从店长助理降到了领班。因此,任某心里感到十分不满。 2007年4月28日,任某下班之后,闲得没事便又想起自己辛辛苦苦在超市工作了两年多,却被降职,现在自己又有点缺钱花,于是突然产生了偷超市钱、报复超市的想法。晚上11点多,任某返回超市,用店里给他配的钥匙先后打开超市的卷帘门和玻璃门,并解开超市的红外线设防,接着又从库房里拿出一根细铁棍,并用钥匙打开办公室的门。进去后,任某把铁棍的一头弯成钩,把铁钩伸进保险柜的入口往外钩装钱的牛皮纸信封。花了一个多小时,钩出了两个信封,一个装了2300块,另一个装了1800块。偷完钱后,任某又把门都锁好,把红外线布防好,把作案用的钩子扔到水沟里,就骑车回家了。后来,任某把信封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把钱藏到了家里的电视柜里。 2007年4月29日,超市人员在核对保险柜钱款时发现4100块不翼而飞,于是就报了警。 民警在接到报案后随即对超市内员工进行盘问,在对任某进行盘问检查时发现他神情慌张、语无伦次,通过进一步讯问,任某终于交代了偷钱的犯罪事实。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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