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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德涉黑案一审落槌 首犯夏永荣被判20年
作者:张军 崔建红   发布时间:2007-07-26 16:46:48


    7月26日,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夏永荣等41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除组织、领导者夏永荣、领导者夏永久、汤鸿云、张传辉4人外,另有23名被告人被判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首犯夏永荣一审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8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上个世纪90年代末,夏永荣、夏永久兄弟就在广德县境内及浙江等地多次开设赌场,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数年来共获利近千万元,逐步形成以夏永荣为组织、领导者,以夏永久、汤鸿云、张传辉为领导者,以李钢、刘福才、余风成、黄波、汪振顺、张林、程华、卢军、邱方伟、吴祥等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对赌博这一非法行业的控制,他们冲击他人赌场,抢劫赌资8000余元;为强索赌债和牟取非法钱财,非法拘禁他人5起5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2起10万余元;故意伤害他人4起;非法持有、储存枪支6支;故意毁坏财物;贩卖、运输毒品;向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行贿20余万元;案发后资助组织成员逃跑,进行窝藏犯罪;多次在公共场合与他人发生冲突,并寻衅滋事造成多人受伤、财物受损。

    法院经审理后,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贩卖、运输毒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首犯夏永荣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8万元。主犯夏永久、汤鸿云均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分别并处罚金54万元和77万元,张传辉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被告人被判处20年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5万元至3万元不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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