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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儿文化艺术基金会被诉返还不当得利60万
作者:刘妍   发布时间:2007-08-21 15:19:57


    近日,江西锦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对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60万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江西锦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诉称,2006年10月23日,原告方原任经理文某曾与被告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商谈2007年5月1日至7日承办“中国(北京)国际少年儿童用品博览会”事宜。按照商谈意向,被告要求文某先预付一笔款项。2006年10月25日,原告财务部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认为双方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即向被告汇出人民币90万元整。事后,原告经查实发现文某并未经原告公司授权和委托,系以个人名义与被告进行磋商,原告与被告间并没有任何合作意向。据此,原告开除了文某并向被告追讨汇款。后被告亦承认该汇款系原告误汇并退回了30万元整,但尚欠60万元未还。现被告又以与原告形成了合同关系为由,拒不返还剩余款项,故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要求判令被告返还60万元汇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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