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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元公司一奶站站长丢公款被判不需赔
作者:王阳   发布时间:2007-08-23 08:49:28


    北京三元公司奶站站长赵某携带的3万余元奶款被人盗走,三元公司告上法院,向赵某追讨这笔奶款。近日,认定属于意外事件,北京市一中院判决赵某无需归还这笔钱。

    赵某是北京信立强劳务服务中心劳务人员。2005年1月,受服务中心派遣,赵某担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来广营奶站站长。同年12月初,三元公司与赵某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每日奶款必须足额按时回到公司的账上。当月30日夜,赵某向三元公司领导报告说,他在路上出事了,放在车内的3万余元奶款被盗。

    警方证明称,事发后,赵某向110报警。赵某告诉民警,当他驾车行至来广营西桥时,被一骑车男子拦住。他以为发生交通事故,随即下车进行询问。在对方不予理睬后,赵某回到车上,随即发现原本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黑色提包被盗,包内的3万余元现金一并被盗。警方已对此立案侦查。

    奶款被盗后,三元公司多次要求赵某交还这笔钱,并要求信立强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协商未成后,三元公司告上法院。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定,赵某向三元公司上交奶款,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赵某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失窃,导致奶款损失,应属意外事件。对于刑事犯罪这类意外事件,作为当事人很难预料,故赵某不存在过错。同理,信立强公司也不存在过错。

    据此,北京市一中院判决赵某和信立强公司均不需赔偿。



来源: 新华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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