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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2000亩耕地建游乐园和别墅 村委会被诉违规
作者:刘伟 冯雯雯   发布时间:2007-10-08 14:27:44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南安河村村民秦女士等5人代表该村村民,将被告海淀区苏家坨镇南安河村村民委员会和北京汇通诺尔狂飙运动休闲有限公司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依法确认二被告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无效,判令二被告将违规占用的土地归还全体村民。由于该村村民曾因此事提起行政诉讼,且案件涉及农村土地使用权等敏感问题,故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

    原告代表人秦女士等5人诉称,2004年2月,被告南安河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的讨论,擅自与被告汇通诺尔狂飙运动休闲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南安河村集体所有的2000多亩耕地出租给汇通诺尔狂飙运动休闲公司使用。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出租土地东至南安河地界、西至南安河村地界、南至部队禁区、北至西小山,范围包括荒山及荒山上的一切附属设施,土地使用年限为60年,年租金为70万元。此后,汇通诺尔狂飙运动休闲公司违反合同中承租土地只能用于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的相关约定,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了占地35.12公顷的狂飙乐园和占地6741平方米的别墅,其余耕地全部荒芜。

    原告代表人认为,被告南安河村委会未经全体村民同意擅自出租村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告汇通诺尔狂飙运动休闲公司违反《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承租土地用途,二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此前,秦女士等5人曾代表全体村民以市国土资源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对南安河村委会向汇通诺尔狂飙运动休闲公司违规出租土地一事进行监督、检查、勘测,并做出相应处理。2007年8月,东城区法院以秦女士等人的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主管范围为由,依法驳回了秦女士等人的起诉。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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