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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支持起诉 65名农民工讨回13万工钱
作者:黄豁   发布时间:2007-10-12 08:43:46


    由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3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日前全部胜诉,原告唐贵启、李美忠、郑善章所代表的65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被拖欠一年之久的133501元劳务报酬。

  2006年4月28日,中铁某局在奉节县的项目部与被告谭某签订《奉节至恩施FE1合同段椅子淌隧道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将椅子淌隧道部分施工工程分包给谭某。同年6月至8月,唐贵启、李美忠和郑善章分别组织农民工共计65人到谭某处务工,并按时按质完成了协议规定的劳务。经结算,唐贵启等农民工应得劳务报酬133501元,但项目部与谭某却一直不予支付。

  奉节县检察院在接到农民工的反映后,遂依法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65名农民工向项目部和谭某主张劳务报酬,检察院同时建议实行诉讼保全,冻结被告方银行账户中足以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的款项,以此充分保证了劳务费用的发放兑现。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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