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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米赛跑挫伤肾 学生告母校调解言和
作者:姚汝生 发布时间:2007-11-05 14:25:10
已考入高校的李某,将自己的母校汝南县第一高级中学告上法庭。11月2日,该案经汝南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握手言和,又恢复了往日的师生友情。
今年3月26日上午,被告汝南县第一高级中学体育场上正在进行百米赛训练,原告李某也在其中。听到令响,李某向前冲去,把同学远远地的甩在后面,到了冲刺阶段,李某扭头看后面的其他同学,当其再回过来头时,已经来不及了,被撞在跑道缓冲地段后面的围墙上。李某被送到医院检查,诊断为肾挫伤,住院治疗27天,花医疗费9033.5元。李某出院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未达成协议。暑期过后,已步入高校学习的李某,委托其父亲将母校汝南县第一高级中学告上法庭,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9033.5元及其他损失。 11月2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通过做工作,被告给予原告李某经济帮助3000元,李某撤回了对母校的起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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