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消费者诉餐筷收费案调解结案 东来顺称要改"规矩"
作者:韩晓东 发布时间:2007-11-05 16:16:36
11月5日上午,东来顺收取餐筷费被告返还3元案在宣武法院第二次开庭中调解结案。
今年9月13日中午,臧云和同事、朋友三人到东来顺牛街饭庄就餐,就座餐桌事前已摆放好收费套筷,没有摆放免费套筷。该收费套筷背面下方印有“工本费一元”,套内有湿纸巾一张,塑料质地有罗纹筷子一付。臧云三人使用了收费套筷。用餐后,服务员给臧云提交的预结帐单上,一次性套筷计算在菜品一栏内,单价一元,数量为“3”,收费金额为3元。臧云按预结帐单上总计195元(包括3元的收费套筷)交付后,服务员为其开具了195元发票。臧云拿到发票后到宣武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庭审中,臧云诉称,作为经营者,东来顺有义务提供用餐时必用的工具,现用收费套筷代替传统免费筷子的行为,不符合传统交易惯例和一般的社会公平观念,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而且,东来顺未对筷子收费情况明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为此,要求东来顺返还一次性套筷费3元。 东来顺广内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辩称,我们三次告知臧云使用的筷子是收费的。由于东来顺是清真饭店,必须遵守宪法和伊斯兰协会的要求,所以在顾客用餐时一贯提供小包装收费筷子和免费消毒筷子两种,供顾客选择。所以臧云提出用收费套筷代替传统免费筷子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 第一次开庭审理后,东来顺广内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主动提出:东来顺决定率先在北京地区直营店停止对餐筷收费,仍提供包装精美、有东来顺特色的筷子。并返还原告3元筷子费、支付25元诉讼费。法官告知臧云后,臧云表示愿意在此基础上与其调解结案。第二次开庭中,东来顺广内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当庭给付了臧云3元筷子费和25元诉讼费。还赠送他一套精美礼品,并表示欢迎他继续来东来顺就餐。 法官对东来顺的做法表示赞许,认为此举值得同行业效仿,宣布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诉讼费减半收取。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