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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被擅自使用 “中国击剑第一男”状告大众汽车
发布时间:2008-01-04 14:32:36


    有“中国击剑第一男”之称的上海击剑运动员王磊,因发现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擅自将他的肖像印上汽车广告,认为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精神抚慰金10万元。昨天下午,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王磊是中国击剑队运动员,在雅典奥运会上获男子重剑亚军,在2006年10月的都灵世锦赛男子重剑个人赛上勇夺金牌,成为我国男子击剑史上第一个世界冠军。

    王磊称,去年9月,他收到了不少亲友及队友的来电,责怪他做广告闷声不响,还询问拿到多少广告费。他感到十分诧异和烦恼。后经调查发现,上海大众汽车公司在大渡河路、武宁路等地,使用他的肖像为上海大众生产的“途安”客车做广告。

    王磊说,自己并未通过任何人或组织与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有过联系,对方为了提高新型客车的品牌知名度,擅自使用自己肖像的行为严重侵犯到了他本人的肖像权,并扰乱了他的日常生活和正常训练。

    为此,王磊于近日委托律师向普陀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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