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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被啤酒瓶炸成八级伤残 98岁老太成被告
作者:拱法 发布时间:2008-01-16 14:29:16
98岁的老太雇了个保姆,保姆在劳动过程中被啤酒瓶炸成八级伤残,遂把老太告上法庭。1月15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损害赔偿纠纷。
李老太今年98岁,长期卧床,生活不能处理,和小女儿女婿住在一起。原本家里有个保姆,可最近李老太80多岁的大儿子住院,保姆去照顾,于是又请了一个保姆张阿姨。 2007年5月12日,张阿姨到李老太家工作。5月24日,张阿姨在整理阳台时被放在阳台上的啤酒瓶炸伤了右眼,经鉴定造成八级伤残,为此张阿姨把李老太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类损失6.810万元。 法庭上,双方有两个争议焦点。一是责任分配,张阿姨称啤酒瓶是突然爆炸的,自己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的伤;李老太则认为是张阿姨碰倒了酒瓶,酒瓶爆炸才弄伤了眼睛,虽是在雇佣劳动中受伤,但张阿姨自己也有过失。二是赔偿数额,在庭前调解时,李老太说愿赔1万,张阿姨说至少3万。 法院认为,关于啤酒瓶是如何爆炸的,双方各执一词,但都没有证据。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张阿姨是在被李老太雇佣劳动的过程中发生意外,李老太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最终经过调解,双方各让一步,由李老太赔偿张阿姨3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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