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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表兄妹结婚25年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作者:任硌   发布时间:2008-01-28 11:58:22


    四川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婚姻无效纠纷案件,宣告原告蒋某与被告陈某已存续25年的婚姻关系无效,判决由原告蒋某负担共同债务8000元。

  原告蒋某的母亲与被告陈某的母亲系亲姊妹关系。1981年经人介绍,原、被告确立恋爱关系,次年6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共育一儿一女。近年来,双方因缺乏沟通,常为家庭生活琐事争吵打架,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婚姻无效,并自愿负担共同债务8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系表兄妹,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违反了《婚姻法》第七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十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的规定,原、被告虽已登记结婚25年,其婚姻关系自始无效。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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