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大货车厢盖自动开启撞坏过街天桥 首发公司索赔23万
作者:王悦   发布时间:2008-01-29 09:21:20


    一辆大货车在京石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厢突然自动开启,将一个过街天桥撞坏。为此,高速公路的管理方北京首发集团公司将肇事车辆的司机、车主告上法院,提出了23万余元的的赔偿请求。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首发公司在起诉书中称:2007年3月31日早上6点5分,任某驾驶大货车由西向东行驶到京石高速公路进京方向7.4公里处,大货车车厢自动开启,将过街天桥及标志撞坏。事故发生后,交通队到现场进行了处理,认定任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鉴于被损坏的桥梁产生了安全隐患,严重地影响了公共交通,为了减少桥梁被损坏的社会影响,首发公司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了抢修,支付了工程费238112元。

    经了解,任某驾驶的车辆车主为祁某,但车辆登记在程某名下,并在某保险公司出上有保险。但多次磋商,几方没有赔偿诚意。

    首发公司认为,肇事车辆损坏的京石高速人行过街桥,是首发公司所有和管理的财产,理应受到法律保护,由于没有赔偿诚意,故首发公司将任某、祁某和程某起诉到法院,并把保险公司列为了第三人,要求三被告赔偿过街天桥修复加固费238112元,并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先行给付责任。

    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