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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假营养师证书 京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被诉
作者:陈倩   发布时间:2008-02-20 08:44:01


    因辛苦拿到的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竟是伪造的,近日,原告小谭一纸诉状将北京市朝阳区京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告到北京市朝阳法院,要求学校双倍退还培训费、误工费共计1.6万余元。

   原告诉称,2006年12月,京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定培训机构的名义,到原告单位宣传,声称其具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公共营养师教育培训资质。于是原告听信了被告宣传,于2007年3月11日向被告交纳了4500元培训费,后参加了为期3个月的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2007年8月21日,被告向原告颁发了盖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章的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后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系伪造。

    原告认为,被告不具备举办公共营养师教育培训资质,在这一培训服务关系中,被告存在欺诈行为。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退费赔偿事宜,但均遭到被告的无理拒绝。故诉至法院。

   本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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