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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驶 闯祸之后赔偿
作者:赫耀文 李福喜   发布时间:2008-02-25 11:05:21


    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察右前旗人民法院调解解决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被告吕某自愿赔偿原告李某1万余元医疗费等费用。

   1月9日,被告吕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上路,当看到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李某时,吕某由于驾驶技术差,加之酒精的作用,采取措施不当,撞到李某,致使李某受伤住院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吕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李某多次找吕某要求赔偿损失,吕某置之不理,李某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陪床费等损失共计1.7万余元。

   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后,开始向原、被告双方做调解工作。开始的时候,原告情绪很激动,被告则声称自己没钱。经法官耐心工作及多方疏导,被告终于同意给予赔偿,原告也自愿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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