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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通肇事逃逸经女友劝说自首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4-03-07 11:20:15


    本网讯(黄中州)  德保一男子在驾车回家途中,因操作不当撞上在路边行走的行人,致使该行人当场死亡,因害怕受到法律制裁,该男子驾车逃逸,回到家中将此事告诉女友,经女友苦心劝说后该男子主动投案自首,最终得以从轻处罚。近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判处被告人王正显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查明,2013年7月27日22时许,被告人王正显驾驶轻型货车由百色往德保县方向行驶,行至云梯路段时,将行人农某某撞倒,造成农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被告人王正显驾驶轻型货车逃逸,逃逸至家中后,经女友陆某某劝说,被告人王正显于2013年7月28日8时许,先用电话向德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自动投案,在返回投案途中被民警抓获,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德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王正显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王正显的家属主动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支付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费共计人民币153557元,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正显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王正显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正显和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正显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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