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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失误储户多得四千元 录音为证法院判返还
作者:李献民   发布时间:2008-03-11 14:20:43


    青年张杰去银行取钱时,由于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多支付了张杰4000元。3月10日,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以不当得利当庭宣判张杰将多取走的4000元返还给原告某银行。

    2007年11月19日,张杰急需用钱前去银行取现金2000元,取款手续填好后,由于银行人员的工作疏忽,误将张杰的取款手续办理成存款手续,于是张杰不仅取走了2000元,而且存单上反而又多了2000元,张杰见后,拿起存折便走。当日下午,张杰让别人带着自己的手续及存折将钱取光。后银行在盘点时才发现多支出4000元,一核实方知手续办错了。第二天,该银行由于以前有过类似情况,于是派员工赵某按照取款人身份证上的地址,带着录音机前去追要。刚开始张杰不承认,后在赵某的“劝说”下,承认了自己多取钱的事实,但只同意返还一半。无奈银行只得诉至法院。

    庭审质证时,张杰承认了自已的录音,但否认多取钱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杰多取钱的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录音带为证,且该录音张杰已认可,其行为属于不当得利,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当庭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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