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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被法院查封 "七彩尾房超市"状告卖家违约
作者:王悦 发布时间:2008-03-17 09:24:33
徐先生通过“七彩尾房超市”出售自己一套住房,但不想过户时才得知,由于与此房的上一家买主存在民事纠纷,自己的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了。最终徐先生不仅房子没能卖成,还被七彩房产经纪公司以违约为由告上了法院,要求徐先生支付3.6万元的中介费。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七彩房产经纪公司起诉称:2007年11月22日,徐先生通过“七彩尾房超市”,将自己位于丰台区草桥欣园的一套住房出售给买家张先生。三方为此共同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房屋成交价为145万元,并由买方张先生承担居间服务费36000元。合同同时规定: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居间服务费。 12月5日,徐先生和张先生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却意外发现该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了。经到法院了解,原来,半年前徐先生曾与吴先生就此房签订了买卖合同,但事后吴先生要求变更购买人,遭到徐先生的拒绝,最终没有达成交易,吴先生认为徐先生违约在先,便告上法院,并申请法院将徐先生的这套房产查封。 由于官司并非单纯的债权债务纠纷,所以在短期内无法解决。徐先生和张先生房屋买卖合同最终也没能履行。由此,七彩房产公司认为,他们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但由于徐先生的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造成违约,故起诉要求其支付居间服务费36000元。 现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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