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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将2岁女儿告上法庭要求确认非己亲生获支持
作者:曹静 发布时间:2008-03-19 09:29:20
30多岁的北京人王先生提起了一桩比较特殊的诉讼,他将自己2岁的女儿小月(化名)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自己不是小月的亲生父亲。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王先生在起诉书中称,其与韩女士原系夫妻关系,因感情破裂于2006年5月10日登记离婚。2005年国庆节,在其与韩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小月诞生了。但是小月并非王先生的亲生女儿,因为前妻韩女士在与王先生婚后有了婚外情,并且经过DNA鉴定,结论为:根据DNA遗传标记分型结果,不支持王先生是小月的生物学父亲。虽然有DNA鉴定结论,但为了避免将来与小月之间因抚养、赡养及继承等问题发生法律纠纷,王先生还是来到了法院,要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对其不是小月的亲生父亲做出法律上的确认。 庭审过程中,作为小月法定代理人的韩女士承认,孩子的生身父亲确实不是王先生。 法院审理后认为,鉴定结论证实:不支持王先生是小月的生物学父亲。根据此鉴定结论,依照相关规定,判决:王先生不是小月的生物学父亲。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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