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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员工非法揽储 储户损失邮局买单
作者:任硌 发布时间:2008-04-03 16:37:47
四川崇州一邮政代办员非法揽储41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受骗的63户储户随后起诉邮政局赔偿损失。近日经四川彭州市法院调解,邮政局与储户达成调解协议,当庭支付了41万元。
崇州市邮政局江源邮政所原邮政代办员代某,在2006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明知无权办理邮政储蓄业务,却冒用邮政储蓄名义,盗用存款凭条,隐瞒事实真相,向社会非法揽储86笔,涉及63人,总计金额41万元。此外,他还采取收入不上账的手段,将2笔存款占为己有。案发后,上述资金除追回7万余元外,其余已被其挥霍耗尽。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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