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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路虎"被疑改动里程表 经销商拒绝保修成被告
作者:刘妍 发布时间:2008-04-10 15:33:20
因刚购买的二手路虎车尚在保修期内却被拒绝保修,车主齐先生将经销商北京惠通陆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保修合同有效,判令被告返还收取的修车款32159元,并对该车内的CD机总成进行免费维修。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代理人早早来到法庭等候开庭,九点三十分庭审按时开始。
2007年7月2日,齐先生从北京寰宇恒通汽车有限公司处购买了一辆型号为自由人2497CC的二手路虎车。7月12日,齐先生到到被告北京惠通陆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维修保养。2008年1月,当齐先生再次至被告处要求保修车辆时,被告称该车里程表数与英国网站记录不符,拒绝对该车辆继续提供保修服务,并要求修车后付款提车。 齐先生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我们买车后没有动过,车就这样”。被告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车辆的里程表数是原告改动的,并且原告作为消费者没有过错,故根据保修合同,被告应当保修。 法庭上,被告的代理人提交了原告购买的车辆在2006年的3次保修情况,其中2006年7月25日的保修单上记录里程数已经达到39566公里。被告代理人表示,原告第一次去4s店维修车时正赶上系统有问题,所以被告就在没有登陆路虎英国公司索赔网站的情况下,先对车辆进行了维修。在车辆修好提走后,被告将维修记录提交到英国网站时发现,该车的里程表数与网站上不一致。 被告称,每一辆车都有一本保修手册,手册上明确约定“从新车被交付给第一位零售客户当日开始计算,并持续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也就是说,车辆的保修期限需通过两种计算方法比较而得出。一种是从新车首次被售出之日起算,持续满3年;另外一种是从新车首次被售出后持续行驶满10万公里,二者以先到之日为保修期限截止之日。由于原告的车辆里程表已被人调整,不再符合保修手册中的“持续性”要求,故拒绝对该车辆继续提供保修服务,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将于近日进行公开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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