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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状告华表奖影片侵权败诉 被反诉名誉侵权
作者:丰雷 发布时间:2008-04-19 14:08:05
湖北宜昌作家殷小英诉深圳华表奖影片《我们手拉手》侵犯著作权案败诉后,该影片编剧、深圳作协副主席苏曼华怒将殷小英告上法庭,诉其名誉侵权。罗湖区法院昨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殷小英未出庭。苏曼华说,开庭前殷小英的代理律师就找过她,要求庭外和解,但她坚决不答应。
苏曼华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殷小英立即停止侵犯名誉权,删除在各相关网站上直接、间接的诽谤言论;在全国60家报纸、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网站的道歉函要在诽谤言论相应位置连续保留一年;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及其他费用。 苏曼华的代理律师认为,殷小英2006年在法院未作判决情况下,散布诬蔑诽谤苏曼华的言论,自爆有60多家媒体、网站转载了苏曼华侵犯其著作权的言论。殷小英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原告证据不能证明殷小英侵犯他人名誉权,殷小英仅仅是找了有关部门递交资料了解情况,没有散发传单;而且网上博客、帖子并无证据证明是殷小英的。苏曼华及其代理律师表示,相关博客、帖子上留有殷小英的手机、邮箱等资料,完全能证实是殷小英所作、或指使人所作。 昨日中午庭审结束,法院表示择日判决。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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