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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李阳疯狂英语"进行宣传 一培训中心成被告
作者:秦齐祺 刘勇   发布时间:2008-05-09 09:31:53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北京李阳疯狂英语培训中心起诉被告上海黄浦区零距离教育培训中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原告经授权负责“李阳疯狂英语”在全国培训及品牌授权,2007年10月12日,原告发现被告在未经原告的合法授权下,在其网站上擅自使用“李阳疯狂英语”进行招生宣传,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被告与李阳疯狂英语存在直接或密切关联,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继续使用“李阳疯狂英语”名称进行招生宣传;要求被告在“精品学习网”、搜狐、新浪网站及其对外宣传资料上澄清事实以消除影响;并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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